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
0471-4923655(内蒙古) | 029-88451263(西安)

医疗政策

用资源输出换医疗公平:《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附名单)

作者:时间:2020-11-09

2019年11月5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点击“阅读原文”直达)。



《工作方案》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将在京、沪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若干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预计通过 3~5 年的努力,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疗集团,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使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试点地区的选择上,《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短缺、没有中 央本级医院或达到“国家队”水平的国内一流医院,人口基数大、转外就医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选择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 8个省区开展试点建设
30 家试点输出医院主要从北京、上 海两地选取,少量从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 5 个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地方选取,除北京、上海两地有部分市属医院外,其余均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所管医院。同时,积极储备若干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后续试点,保障其公平参与。


《工作方案》提出两种建设模式:


第一种,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模式,即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政府合作举办独立医疗机构,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责。建设资金以地方筹集为主,中央预算内投资视情况安排。第一批试点全部采取此种模式。 


第二种,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社会办医模式,即具备相应技术实力、丰富办医经验、良好从业记录的社会办医输出医院,在试点地区直接举办分支机构,实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工作方案》提出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院补偿机制、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输出医院的支持力度等六项保障措施。


在“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明确提出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制定远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提供远程诊疗、医学教育、临床路径指导、远程手术示教等服务,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办公立医院非医疗业务等途径参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商业保险产品,加强医疗机构、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和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



区域医疗中心试点输出医院和省份名单





关于友德
实时分享最新医疗政策

更多内容,敬请期待



热门标签:

政策新闻

热门信息